一个城市要想建地铁,需要许多前置程序和条件。
国务院有一个文件对这些要求比较详细,这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简称“81号文件”。
这个文件要求,申报地铁必须同时满足4项“硬指标”:
市区人口超过300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亿元;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单向高峰期间每小时达3万人次以上。
具备这些条件的同时,申报城市还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之后,规划文本要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审核,再报国务院批准。只有国务院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审核前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必须有国家级的专家组对申报城市的地铁规划进行一个全面评估,形成专家意见,供这两个部门审核时参考。
这次专家组考核,就是这个前置程序。专家组阵容豪华,包括中国铁道科学院、建设部城建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有已建地铁的城市如北京、成都、南京、上海等的地铁公司的负责人等。